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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5 10:55:32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社会保险法草案应征求公众意见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因为关系每个国人的“生、老、病、养”,公众一直对社会保险法立法期望颇高,并称之为社会保险的“基本法”。
但在长达13年的酝酿、起草过程中,由于社保制度改革推进迟缓和利益观念的冲突,各方一直争议不断。多年来,各方争议内容从覆盖范围到统筹层次,到社保基金征收、监管到运营,几乎包括社会保险立法的各个方面。07年12月26日的分组审议中,围绕上述争议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这部首次提请审议的法案进行了激烈讨论。
提高缴费强制性 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向符合资格的国民征收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共济,防范风险,令履行了缴费义务的保障对象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等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中国,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实施多年,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加以规范。立法缺失,直接削弱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分组审议中,周玉清委员表示,由于缺乏强制性,目前我国大约2.5亿城镇职工中,除养老保险一项覆盖两亿多人以外,其他各项保险远未达到广覆盖和应保尽保的目标。 针对现实弊端,草案专辟一章“法律责任”,对单位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期缴纳、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作出处罚性规定。 但多位委员认为,草案应该明确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社会保险费或者少缴费行为的处罚力度。 包括金烈在内的多位委员则建议,应进一步加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 政府责任不能语焉不详 社会保险责任包括政府、单位、个人三大块。多位委员指出,草案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参保义务和法律责任,但对政府在社会保险中该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却语焉不详。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段志爱注意到,整个草案中,对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规定只有两条,一是“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社会保险基金不敷支出时,给予补助”。 他认为,政府不是“应当”而是“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些财力非常差的地方政府是“吃饭”财政,只能保证发工资,有的地方足额发工资都很困难。对这样的贫困县,社会保险责任则应由中央财政负担。 乌日图委员指出,目前实行的养老、医疗等5项社会保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因为关系每个国人的“生、老、病、养”,公众一直对社会保险法立法期望颇高,并称之为社会保险的“基本法”。
但在长达13年的酝酿、起草过程中,由于社保制度改革推进迟缓和利益观念的冲突,各方一直争议不断。多年来,各方争议内容从覆盖范围到统筹层次,到社保基金征收、监管到运营,几乎包括社会保险立法的各个方面。07年12月26日的分组审议中,围绕上述争议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这部首次提请审议的法案进行了激烈讨论。
提高缴费强制性 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向符合资格的国民征收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共济,防范风险,令履行了缴费义务的保障对象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等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中国,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实施多年,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加以规范。立法缺失,直接削弱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分组审议中,周玉清委员表示,由于缺乏强制性,目前我国大约2.5亿城镇职工中,除养老保险一项覆盖两亿多人以外,其他各项保险远未达到广覆盖和应保尽保的目标。 针对现实弊端,草案专辟一章“法律责任”,对单位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期缴纳、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作出处罚性规定。 但多位委员认为,草案应该明确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社会保险费或者少缴费行为的处罚力度。 包括金烈在内的多位委员则建议,应进一步加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 政府责任不能语焉不详 社会保险责任包括政府、单位、个人三大块。多位委员指出,草案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参保义务和法律责任,但对政府在社会保险中该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却语焉不详。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段志爱注意到,整个草案中,对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规定只有两条,一是“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社会保险基金不敷支出时,给予补助”。 他认为,政府不是“应当”而是“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些财力非常差的地方政府是“吃饭”财政,只能保证发工资,有的地方足额发工资都很困难。对这样的贫困县,社会保险责任则应由中央财政负担。 乌日图委员指出,目前实行的养老、医疗等5项社会保
2008-01-16 10:26:35
〕号年月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及时、准确、公平、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交强险财务核算、外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改进业务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水平、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逐步形成核算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交强险业务的各项核算要求落到实处。年会计年度起,各保险公司每年应按照会计年度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交强险业务进行审计;并在每年的月日前,将上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一式四份报中国保监会,并同时报送报告电子版。版)从年月日零时起实行。对截至年月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年月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年月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年月日。但应当在保单的特别约定栏注明:保险人按照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版)承担保险责任等类似字样。虚列费用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要依法及时进行严肃处理。责令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责令撤换责任人、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严肃处理措施。

